保修细则
1、三包定义
指在规定的期限内,公司对因产品设计、生产、装配、包装及原材料缺陷等原因导致的故障影响顾客使用的产品承担包修、包换、包退的责任。
2、三包期限
产品自售出(以发票为准)起,一年或16000公里内,出现制造质量问题,实行“三包”(注:时间和里程只要其中一个超过期限,则视为超三包期,不再提供无偿服务)。
3、三包范围:
保修期限 | 零(部)件名称 | 出现故障 | 三包办法 |
1年或行驶16000公里 | 发动机主要零(部)件:箱体、缸体等压铸件、凸轮、摇臂、气门、曲轴连杆、变速箱传动齿轮及变速机构、活塞。 | 机件损坏、车架开焊断裂 | 免费修复或更换 |
1年或行驶10000公里 | 车架、方向柱、后平叉、搁脚架、主支架、踏板类 | 开焊、脱焊、断裂 | 免费修复或更换 |
后货架及支架、前后减震器、方向把、前后挡泥板(非塑料件)、车轮钢圈、踏板类。 | 电镀层起泡、出现漏油、大片脱落爆皮 | 免费修复或更换 | |
油箱 | 油漆起皮脱落、漏油。(凹陷不予三包) | 免费修复或更换 | |
排气管 | 表面锈穿、内部管道脱落、电镀层起皮脱落。 | 免费修复或更换 | |
仪表、手把开关总成、继电器、整流器、点火器、点火线圈、主电缆、喇叭、闪光器。 | 工作失效 | 免费修复或更换 | |
蓄电池 | 不存电、不充电 | 免费修复或更换 | |
正常消耗的易损易耗件除质量问题外不三包 | 火花塞、灯泡类、碳刷、保险管、制动蹄块、碟刹片、传动链(传动带)、空气滤清器、各种密封垫、衬套、橡胶件、各种接点消耗品、发动机油、制动液、冷却液、脚踏皮、缓冲胶、链轮、电瓶液、全车喷漆件、气咀、标准件、塑料件、轴承、挡泥板、油管、水管、后视镜、坐垫皮、随车工具、头盔、机油滤芯、汽油过滤器、护杠、贴花、标牌、尾箱、活塞环、离合器片、各种拉线、各种软轴、内外胎。 |
| 不三包 |
注:未列入表中的零件按1年或行驶10000公里计 |
4、属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享受三包待遇,实行收费修理
◆试验、处理出售的车辆。
◆自购车之日起一年以上或超16000公里(如发现购买者自行调整里程表上显示数字,按16000公里计算)。
◆消费者因末按使用说明书要求使用、维修、保养不当造成损坏的。
◆非承担三包修理者拆动造成损坏的。
◆因天灾人祸、不可抗拒力或化学物质侵蚀引起不良和损坏的。
◆无三包凭证及有效发票者,或三包凭证上型号与维修的摩托车型号不符或涂改的。
◆因改装或增减其它附件而造成的损坏。